打造现代法治政府
──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
本刊记者薛凯
4月,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规划了未来十年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这是指导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了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能够深刻领会这一文件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本刊记者专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
与新一届政府执政理念一脉相承
记者:《纲要》一经印发,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布这个文件,其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曹康泰:国务院发布《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可谓正当其时。这里有认识深化的问题,推出时机的问题,也有现实需要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期,如何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的任务。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还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滞后于政府对改善自身功能、履行职责的愿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由国务院发布一个《纲要》,对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出部署,是十分必要的。
《纲要》的发布,是国务院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充分表明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依法行政进程。
记者:是不是可以这么说,现在重点提出依法行政的问题,与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呢?
曹康泰:可以这么说。新一届党中央非常重视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胡锦涛总书记上任后,第一次公开参加活动就是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把宪法确定为学习内容。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提出,将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行政监督一道作为新一届政府的三项基本准则。
最近,就贯彻落实宪法问题,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要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契机,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因此,要切实落实好《纲要》,必须把依法行政同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贯穿起来理解,将其融会贯通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去。
明确建设法治政府七大目标
记者:我们特别注意到国务院在《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治政府有哪些基本要求?
曹康泰: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据此,《纲要》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具体说来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
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