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环资〔2023〕3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修订形成了《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9日
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